2021年南京市江宁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公告
发表日期:2021/5/31 8:16:36 作者:李婷 有3130位读者读过
2021年南京市江宁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公告
根据区教育局2021年新生入学工作意见,现对我校学前班、一年级新生招生办法公告如下:
一、领导小组
组长:张红付
副组长: 王久保 李霞
组员:张永保 陈建平 卞仪敏 韦杰杰 李婷 戴莹 张道芳 刘慧芳 张华 曾君
二、报名条件
1. 学前班新生年龄在5-6周岁,即2015年9月1日(含9月1日)至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(含8月31日)的适龄儿童;
2. 一年级新生年龄在6-8周岁,即2013年9月1日(含9月1日)至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(含8月31日)的适龄儿童;
三、招生范围
1.户籍在南京市江宁区,其户口原则上应与法定监护人一致,且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江宁区正式常住户籍,户籍与实际常住地、产权证一致。
2.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。年龄处于义务教育阶段,跟随其来宁务工的父母(或其法定监护人)暂住的、非南京市户籍适龄儿童。不包括本市户籍在内跨区流动的务工人员子女。严格按照《江宁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管理暂行办法》执行。
四、报名面试时间及流程
1. 报名时间:2021年6月26日上午9点
2.报名流程:
幼儿园、小学、初中:
五、报名材料
1. 幼儿园、小学、初中
(1)监护人和儿童的身份证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;
(2)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;
(3)儿童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;
(4)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;
(5)幼儿园及一年级新生提供预防接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;
(6)初中新生提供小学学籍卡。
注:所有复印件均需用A4纸复印
2.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
(1)居民户口簿和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身份证;
(2)在本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一年的有效居住证;
(3) 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在宁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,或经市场监护管理部门办法的在宁连续且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。
相关证件年限计算均至当年5月31日止。
待本区户籍学生义务教育学位派定完成后,随迁子女由监护人陪同,到校完成登记报名。
六、报名地址
东山街道上坊泥塘泥中南京市江宁特殊教育学校
咨询电话:52702886;52394020
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期间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,请到学校审核登记报名的家长准备好“健康码”(陪同人员及报名儿童),配合门卫做好体温监测,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和调度。
南京市江宁特殊教育学校
2021年 5月 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