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宁特校师德标兵评选办法
发表日期:2011/9/6 14:54:13 作者:无 有2382位读者读过
江宁特校师德标兵评选办法
为弘扬教师教书育人、爱岗敬业、为人师表的优良传统,推动教师职业道德建设,激发教师自觉加强师德修养,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上质量、上水平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指导思想
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,认真践行“平等、共享、博爱”的办学理念,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,切实推进学校建设、改革与各项事业发展。
二、评选原则
(一)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。
(二)实事求是的原则。
(三)鼓励先进、好中选优的原则。
三、评选条件:
1、爱岗敬业、关爱学生。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工作尽职尽责,尊重学生、爱护学生,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。平等对待和关爱每位学生,特别是学习上有障碍、行为失范和家庭困难的学生。
2、人品高尚、堪为师表。模范遵守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和南京市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“三要八不准”,淡泊名利、志存高远、学生景仰、家长满意。
3、严谨笃学、勇于创新。热爱教育事业,热爱本职工作,与时俱进、严谨治学、精益求精。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较强的教科研能力,工作效率高,教学业务精,教育教学成绩好。
4、作风正派、廉洁从教。具有自信、自强的进取精神,民主平等的工作作风。公正无私、坚韧果断、真诚坦率、谦和友善的高尚品质,无违法乱纪、以教谋私等违规行为。
5、教书育人。在传授知识的同时,注重学生品德教育,关心学生身心健康,培养学生自强不息、乐观向上的精神风貌,为学生的终生发展奠基。
四、组织领导
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师德标兵评选小组,对评选工作进行领导。
五、评选时间:每年九月上旬。
六、评选对象:学校在职在岗教职工。评选的标兵数为学校教职工人数的10%。
七、评选程序
1、组织召开教师大会,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测评。
2、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,师德标兵评选小组进行择优评选,确定候选人。
3、正式候选人名单推荐意见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公示,征求全校师生意见接受监督。
江宁特殊教育学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