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宁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竞聘评审表
发表日期:2013/12/16 10:50:37 作者:王久保 有3674位读者读过
江宁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竞聘评审表 | |||||||
学校:南京市江宁特殊教育学校 | |||||||
姓名 | 现任岗位 | 申报岗位 | |||||
出 生 年 月 | 学 历 | 教 龄 | |||||
评分标准 | 提供评审材料 | 自 评得 分 | 评 审 得 分 | ||||
师德 | 达到各级岗位基本任职条件者得10分 | 满分10分 | |||||
违反师德规范要求者得0分 | |||||||
资历 | 工龄每年1分X40%, | 满分15分 | |||||
任现职年限每年1分X60% | |||||||
继续教育 | 任现职以来,参加各类进修培训,成绩合格,通过教育局的课时审定,每年达到规定学时者得5分;未达到规定学时者每年扣1分 | 满分5分 | |||||
被指定要参加的进修培训,无故不参加者,不得分。参加培训学时不足,按照一定比例酌情扣分 | |||||||
教学工作 | 任现职以来,按照各岗位任职条件的要求,服从学校分工,胜任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和教育管理工作得6分 | 满分45分 | |||||
任现职以来,初、中级近2年,高级近3年,满教育教学工作量得10分 | |||||||
任现职以来,教学五认真在各类检查中达合格以上得6分,不合格每次扣1分 | |||||||
任现职以来,由本人申请或学校安排,经教务处审定,开设校级公开课或讲座的得每次得1分,最多得5分。 | |||||||
任现职以来,开设区级以上(含区级)公开课或讲座的,一次得2分,最多得4分 | |||||||
由学校组织参与区级以上(含区级)各类教学竞赛或评比的,一次得2分,获奖的三等奖每次加0.5分,二等奖每次加1分,一等奖每次加2分,最多得4分。 | |||||||
任现职以来,所带班级在学校组织的考试、考核中,学生成绩达到规定标准的得10分 | |||||||
教育工作 | 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达规定年限,或担任教研组长、少先队辅导员、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及其它教育管理工作达到规定年限,每学期得2分,最多得10分。 | 满分15分 | |||||
任现职以来所带班级、所辅导的学生和课外活动小组获得区级以上奖项,每次得0.5分,最多得3分 | |||||||
任现职以来本人因教育成绩突出受到过区级以上(含区级)的综合表彰最多得2分 | |||||||
教科研工作 | 任现职以来,由学校组织参评的论文、案例(以职称工作认定论文为标准),评比获奖的,区级三等奖一篇0.4分、二等奖一篇0.6分、一等奖一篇0.8分,市级三等奖一篇0.6分、二等奖一篇0.8分、一等奖一篇1分。《江宁教育》发表的文章同等于获得区一等奖。最多得5分。 | 满分10分 | |||||
论文在正式刊物发表或参加编写教材、教参的每篇次得1分,最多得2分。 | |||||||
任现职以来参与学校集体课题研究的一次得1分 | |||||||
任现职以来,区级个人课题结题,一个得1分;市级个人课题结题,一个得2分。课题得分最多不超过3分 |